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补贴家庭保健项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家补贴家庭保健项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健津贴主要是为了解决专职从事或直接接触有毒有害工作而影响身体健康的人员的特殊营养需要,以增进他们的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量的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程度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程度等情况,保健津贴一般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高龄补贴。具体标准为,年满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各地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执行当地已经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
发放的范围、对象、年龄及标准
年龄在90周岁以上者(含90周岁),均可按本《办法的规定领取保健补贴。其标准为90岁—9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50元。
1、由申领保健补贴人或其代领人填写西安市保健补贴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2、由相关村委会、居(家)委会和街道办、乡镇***、区县老工办分别审核签字盖章;
3、区县老工办将《审批表、保健补贴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一式二份报市老工办(按100岁以上和90岁以上分别汇总),经市老工办审批同意后,发给由市老工办统一印制的《保健补贴发放手册;
4、享受保健补贴人员凭《手册于规定年龄之生月起开始享受,次季领取。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费由单位照发。
五、***生育手术费,包括因***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女性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期天数
***期天数:
(1)正常产***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补贴家庭保健项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家补贴家庭保健项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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