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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能!证券违规,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上市***可以理解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提高增强企业竞争力!何罪之有?
所以,一般不严历惩罚个人,一般顶格处罚60万(不受违规收入特别巨大的影响),而主要是针对公司,对公司的罚款也是警示性质的,他也许违规十次,可能只罚那一次。伤不了筋骨!。这主要还是基于保证企业“正常运行”为原则。
公民应该理解,因为这些企业是我们的经济细胞,是打工者的“衣食父母”!如果他们垮了、不生产了,我们也就没收入了,没饭吃了。所以,每个人都要“想得开”才行。
社会损失点钱没关系,只要上市公司的高管们,违规赚钱以后,受到处罚更要认真把企业搞好!给大家打工的饭碗,也就够了!
***的是人,不是公司,是操办人犯罪不是公司,公司是载体,应该处理犯罪人。就好比你用菜刀***了,实际上是你***了,刀是工具,刀可以***也可以切菜,这样用刀是人的问题。如果处理菜刀,没有处理犯罪人就是故意偷换犯罪主体,让犯罪人逃避责任。对吗?
上市公司***,按照新政券法规定既惩治上市公司也惩治主观***人,那就是大股东和高管,美国市场也是如此。
安然公司***震惊美国朝野,对安然公司的惩治也是史无前例的,包括安然公司/投行会计师事务所/高管和创始人无一幸免,秉承了美国财务***牢底坐穿倾家荡产的执法理念,安然公司CEO杰弗里·斯基林被判刑24年并罚款4500万美元;24年刑期还能或者走出监狱吗?财务欺诈策划者费斯托被判6年徒刑并罚款2380万美元;公司创始人肯尼思·莱虽因诉讼期间去世被撤销刑事指控,但仍被追讨1200万美元的罚款,就是死了罚款一样不可少。
新证券法已经在3月1日实施,媒体专家一致性认为大幅度提高了违法犯罪成本,与美国股市相比,可能依然只是毛毛雨,
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发行人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内容,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千万元的,处以二百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看起来罚款已经大幅度提高,但执行起来未必就会大幅度提高,处以10%-1倍以下罚款,自由裁量权太大,如果仅仅处罚10%罚款,也就是相当于两年贷款利息支出,这样的处罚依然是罚酒三杯。
控股股东违法所得怎么计算,这也是一个难题,比方说持股1亿股,原始持仓成本5毛钱,上市以后股价达到10元钱,违法所得是不是就是10亿元减去5000万元,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很低的罚款,安然公司被处罚4500万美元,相当于3亿元人民币,即使最高处罚也就是1000万元,只是三十分之一,这样也能说大幅度提高处罚,有点不可思议,1000万元对于部分高管而言就是毛毛雨,持股市值就是亿元计算,能遏制***冲动。
重罚财务***者,真正立法了,处罚还是偏轻的,资本市场罚的倾家荡产牢底坐穿的宗旨还是没有贯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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